木質防火門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制作門框,門扇骨架,門扇面板,耐火極限達到《GB50045-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規定的門。木質防火門分為全板和半玻兩大系列以及單、雙扇各種規格。木質防火門的制作要求:
1)門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門扇應采用雙榫連接???、扇拼裝時,榫槽應嚴密嵌合,應用膠料膠接,并用膠楔加緊。注:在潮濕地區,Ⅰ級品應采用耐水的酚醛樹脂膠,Ⅱ級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樹脂膠。
2)制作膠合板門(包括纖維板門)時,邊框和橫楞必須在同一平面上,面層及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。應在橫楞和上、下冒頭各鉆兩個以上的透氣孔,以防受潮脫膠或起臌。
3)門的制作質量,應符合下列規定:(1)表面應凈光或磨砂,并不得有刨痕、毛刺和錘印。(2)框、扇的線型應符合設計要求,割角、拼縫應嚴實平整。
(3)小料和短料膠合門及膠合板或纖維板門扇不允許脫膠。膠合板不允許刨透表層單板和戧槎。(4)門制作的允許偏差,應符合表5.1-1的規定。鋼質防火門是用鋼質材料制作門框、門扇骨架和門扇面板,門扇內若填充材料,則填充對人體無毒無害的防火隔熱材料,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門。鋼質防火門所用鋼質材料厚度應規定門扇面板≥0.8門框板≥1.2鉸鏈板≥3.0不帶螺孔的加固件≥1.2帶螺孔的加固件≥3.0。
其中木質防火門有隔音效果和裝飾性效果,耐高溫,適用于民用建筑,鋼質防火門同時也有這些特質,并且有更好的隔熱效果,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,如商場、商務樓、醫院、展覽中心等。
鋼質防火門是用防火阻燃材料制成的具有耐火穩定性、完整性和隔熱性的門,主要用于建筑防火分區的防火墻開口、樓梯間出入口、疏散走道、管道井口等處,平常用于人員通行,在發生火災時可起到阻止火焰蔓延和防止燃燒煙氣流動,同時,起到密封的作用。
木質防火門和鋼質防火門最大的區別就是他們所用的材料不同,另外就是他們對防火所采用的阻燃處理方法不同,木質防火門是通過對木質材料采用特殊的處理已達到防火的目的,而鋼質防火門是加裝阻燃材料而起到阻燃的目的。而需要注意的是木質防火門和鋼質防火門耐火極限都分為甲、乙、丙防火門,它們的耐火時間也是一樣的。